logo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名称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办理条件

名称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申请名称。如需申请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经营场所

  申请人采取住所承诺申报办理经营场所登记。市场主体应该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固定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并对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须在电子商务平台内先开办有相应的网店或有属于其本人的专有网络经营场所,再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须为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范围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时,均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存量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的,需使用规范条目规范原有经营范围登记的内容。您可以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方便快捷地查询、选择与您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匹配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

  经营范围规范化改革实施后,营业执照上不再登记许可审批文件的具体内容。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均使用相关许可对应的规范条目办理登记。

  市场主体申请从事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申请书注释;

  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一并提交承诺书。

  2 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外地来京人员还应提交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卡)确认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3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其他情况请参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通用指南》。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须在电子商务平台内先开办有相应的网店或有属于其本人的专有网络经营场所,再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须为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特别提请注意

  (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白色纸张,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无法亲笔签署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被委托人应配合登记机关进行实名认证。

  (5)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外文的,应对其内容进行准确的中文翻译,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外文原件两种文书,并注明“翻译准确”字样。翻译单位应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翻译专用章)或者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注明翻译人及联系方式。自然人的应在翻译件上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翻译人员相应翻译资质复印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6)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下载附件
(1)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pdf

 关联内容
55754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53

延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52

西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51

通州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50

顺义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9

石景山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8

平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7

密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6

门头沟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5

怀柔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4

海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3

丰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2

房山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1

东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40

大兴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55739

朝阳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关键字
  北京  个体工商户  设立  登记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北京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

 北京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北京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

 北京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北京完成全国首家个体网店转变为线下实体形式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北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北京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