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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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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委、工商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积极营造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开放发展促进体系。商务、工商部门联合推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改革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是指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环节,商务和工商部门通过整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需要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形成一张“电子表格”,外商投资企业只需通过网上平台填报,即可一次性完成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的改革措施。 二、实施步骤及网络平台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的改革措施,自2017年4月19日起在全市实行。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人,可通过工商部门的北京工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或商务部门的开放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材料,一次性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落实 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是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各区商务和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密切沟通,加强配合,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二)加强培训,注重宣传 各区商务、工商部门按照改革措施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商务、工商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工作的公告》(见附件),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委外资管理处 张岩 联系电话:87211737 附件: 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工作的公告 为积极营造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商务、工商部门联合推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改革措施(以下简称“一窗受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窗受理”具体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是指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环节,商务和工商部门通过整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需要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形成一张“电子表格”,外商投资企业只需通过网上登记平台填报,即可一次性完成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的改革措施。 二、“一窗受理”实施时间 自2017年4月19日起在全市实行。 三、“一窗受理”改革措施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工商部门的北京工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http://wsdj.baic.gov.cn)或商务部门的开放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openbeijing.gov.cn),按系统要求填报工商登记和商务备案信息和材料,工商部门核准后,按照工商登记流程,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根据商务部门给企业填报人员发送的商务备案申请号短信,到商务部备案系统(http://wzzxbs.mofcom.gov.cn)查询备案情况,填报内容需修改的,企业应于15个工作日内在商务部备案系统完成修改。备案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区商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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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
工商登记 开展 外商 投资 企业 设立 商务 备案 一窗 受理 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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